1)第7节 开花的城_巨流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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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既然无法克服那七十哩的困难,我在一九六八年一月初便辞职,去到位于开花城的印大注册,专心读书。出国前在台北办签证时,遇到我在东海大学外文系教翻译课上的学生郭志超,他正好也要到印大读书,所以知道我先到“树林中的圣玛丽”教书。印大的宿舍是他帮我接洽的,以我学者的身份及年龄,配得一间眷属宿舍。

  在那寒冷的一月初搬进去的时候,看到门上钉了一张纸,用中文写着:“齐老师:我们是郭志超的朋友,他今天出城去了,我们上午十一点钟来看你。徐小桦、蔡钟雄留言。”进屋不久,由那扇大窗子看到,外面薄雪覆盖的山坡上,有两个二十多岁的中国男子抬着一个臣大的篮子朝我这面走上来。这两位我终生的小友抬着的篮子里,装着大大小小的锅、碗、杯、盘、水壶、瓶罐,还有一条真正的窗帘一个人基本生活所需全有了。

  这间单间的宿舍,有大幅的玻璃窗,窗前芳草铺至山坡之下,总有一种仅小于鸽子的红胸鸟在上面散步,据说是知更鸟,但是我在英国文学中读到的知更鸟是一种颇有灵性的小鸟,也许在美国中西部的谷仓变种,壮硕难飞了。

  一九六八年是我今生最劳累也最充实的一年。自从一月八日我坐在那窗口之后,人们从草坡上来总看见我俯首读书或打字,我自己最清楚地知道,每一日都是从妻职母职中偷身得来!在一学期和一暑期班时日中,我不顾性命地修了六门主课:“比较文学和理论”、“西方文学的背景与发展”是必修。“文学和现代哲学”、“十六世纪前的西方文学”、“文学与文化”、“美国文学——爱默森时代”是选修。

  “文学与文化”的穆勒教授(PrOf.Mueller)上课有一半时间问why?,催迫听者思考书中深意,譬如由托马斯·曼《魔山》和以歌德《浮士德》主题不同书写所呈现的文化变貌等,这种教法对我后来教书很有影响。“美国文学”由爱默森的“自信”作为连系一切的至高存在,辐射出去,将美国文学提升到更高的精神层次。他讲得翔实生动,我更是有备而来,一点一滴全都了解吸收,那宝贵的求知岁月,只有在战时的乐山有过——而如今我成熟冷静,确切知道所求为何,也努力抓住了每一天。当年印大的文学课即使在美国也是一流的水平,我上这些课凝神静气地倾听,尽量记下笔记,常觉五十分钟的课太短。

  “十六世纪前的西方文学”全班二十多人,说五种以上不同母语,在如此压力的“灾难”中互相安慰。有一位真正娴熟法、德、拉丁语的俄国同学,被师生羡称为“怪胎”(monster)的大胡子竟然问那刚从哈佛拿了文学博士的教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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